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注销苏州市杜发医用敷料有限公司等3...
关于同意注销江苏中大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
关于注销南京市第一批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
关于对银杏叶提取物原料抽检监测的公告
关于2014年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
关于注销扬州市第一批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
关于刘建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关于举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要求讲习班的通知
[摘要]
关于举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要求讲习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促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全面地理解《办法》的各项要求,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我中心特举办本次讲习班。
[发布日期] 2009-03-23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6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