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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要求讲习班的通知
[摘要] 关于举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要求讲习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促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全面地理解《办法》的各项要求,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我中心特举办本次讲习班。
[发布日期] 2009-03-23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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