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1055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数据统计...
关于同意注销海门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药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秦川通...
关于刘建华同志免职的通知
关于注销镇江市第一批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
关于做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
关于开展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检查...
关于举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要求讲习班的通知
[摘要]
关于举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要求讲习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促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全面地理解《办法》的各项要求,能够及时、有效的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我中心特举办本次讲习班。
[发布日期] 2009-03-23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1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