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电极贴片医疗器械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电极贴片医疗器械的公告 苏械广公告﹝2014﹞第001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1月11日起,对标示为保定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电极贴片违法广告医疗器械(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现予以公告。
[发布日期] 2014-11-11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暂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