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消糖灵片的公示(2009)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消糖灵片的公示 苏药广公〔2009〕第009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消糖灵片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07年12月1日在《姑苏晚报》、2007年12月12日在《城市商报》、2008年1月9日在《新华日报》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07年11月16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
[发布日期] 2009-05-06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