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有关要求的通知
[摘要] 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 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追溯有关要求的通知 苏食药监食生〔2016〕1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进一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控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食监一﹝2015﹞280号)(附件1,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印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81号)(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27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追溯;食品安全;乳粉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