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张家港市等25个县(市、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摘要] 关于授予张家港市等25个县(市、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苏食药监通〔2013〕39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0〕480号)精神,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发布日期] 2013-02-22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示范县;药品;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