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稽〔2015〕22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稽〔2015〕1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9-02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广告;监管;保健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