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清心明目上清丸等2个药品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清心明目上清丸等2个药品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2〕第040号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2月25日起,对标示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清心明目上清丸等2种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强制措施,在我省范围内暂停上述2品种的销售,现予以公告。
[发布日期] 2012-12-25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暂停销售;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