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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滴耳油的公示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滴耳油的公示 苏药广公〔2014〕第00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滴耳油药品广告等问题,于2014年3月18日分别在《新华日报》、《淮海晚报》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13年11月23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
[发布日期] 2014-04-18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广告;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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