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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肉蔻四神丸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肉蔻四神丸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1〕第013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肉蔻四神丸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1年7月6日在《新华日报》、7月5日在《扬子晚报》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1-08-12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四神丸;江苏食药监局;肉蔻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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