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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气血双补丸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气血双补丸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2〕第009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气血双补丸药品广告等问题,于2012年3月20日分别在《新华日报》、《江苏交通广播网》、《江苏新闻广播》、《南京电台经济台》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2-04-13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双补丸;江苏食药监局;气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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