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复方蛤青胶囊的公告
[摘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复方蛤青胶囊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3〕第004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复方蛤青胶囊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3年1月17日在《新华日报》、2013年1月18日《洪泽电视台缤纷影视频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3-02-18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复方蛤青胶囊;江苏食药监局;暂停销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