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化〔2016〕1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
[发布日期] 2016-01-29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保健食品;春节;安全监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