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监管的通知
[摘要] 关于加强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 进出口监管的通知 苏食药监药生〔2014〕35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根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以及国家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关于做好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惯例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等有关要求,现将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督促相关进出口单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擅自进出口行为。
[发布日期] 2014-12-04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同化;制剂;蛋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