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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第2期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关于举办2012年第2期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验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苏食药监保〔2012〕329号 各有关化妆品生产企业:  根据《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具有微生物项目的检验能力。
[发布日期] 2012-10-29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化妆品;培训;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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