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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的通知
[摘要] 关于委托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的通知 苏食药监药生〔2015〕269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的要求,达到简化手续、缩短流程、提高效率的目的,经研究,自2015年12月1日起,将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事项委托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销售证明书》是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和上市药品合法性的涉外证明文件,是监管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体现,各市局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重要内涵,把受托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纳入本局行政审查业务管理范畴,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标准,指定熟悉英语和监管业务的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出具证明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发布日期] 2015-10-21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证明书;江苏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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