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食药监械〔2012〕16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工作,统一注销程序,根据《关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市〔2004〕519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注销程序的情形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注销。
[发布日期] 2012-05-11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注销;医疗器械;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