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食通〔2014〕53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4〕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局2014年全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组织开展的全省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3-27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监管;保质期;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