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复方补骨脂颗粒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复方补骨脂颗粒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5〕第009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重庆科瑞东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复方补骨脂颗粒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5年1月23日在《新华日报》、2015年1月22日在《如皋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5-04-10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补骨脂;复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