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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 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食药监规〔2014〕4号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食品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升食品流通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江苏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是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有效举措,对推动食品流通经营管理转型升级、促进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日期] 2014-10-13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信用;流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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