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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糊药的公告
[摘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解除暂停销售糊药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2〕第002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糊药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1年12月14日在《新华日报》、2011年12月13日在《镇江电视台》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2-01-20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江苏食药监局;糊药;广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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