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蚁黄通络胶囊的公告
[摘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蚁黄通络胶囊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4〕第021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蚁黄通络胶囊药品广告等问题,于2014年7月9日在《新华日报》;2014年7月18日分别在《徐州电视台公共频道》、《徐州经济生活频道》、《徐州文艺影视频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4-09-26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通络;江苏食药监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