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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和平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摘要]
关于陈和平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苏食药监党〔2009〕24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陈和平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孙建平同志任医疗器械处副处长; 张恒同志任食品安全协调处副处长; 潘思俊同志任基层工作处副处长。
[发布日期] 2009-10-26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任职;江苏食药监局;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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