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薏辛除湿止痛胶囊的公示
[摘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解除暂停销售薏辛除湿止痛胶囊的公示 苏药广公〔2011〕第015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薏辛除湿止痛胶囊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1年8月25日在《新华日报》、2011年9月20日在《南京电视台影视频道》上发布了更正启事,并于2008年7月3日起停止该药品在江苏境内的销售和违法广告的发布。
[发布日期] 2011-09-13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广告;药品;江苏食药监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