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养血补肾丸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公告
[摘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养血补肾丸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2〕第016号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1 月以来在分别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新疆广播电视报》、黑龙江省的《生活报》和《新晚报》、河北省的《燕赵晚报》和《燕赵都市报》、广东省的《广州日报》和《南方都市报》、吉林省的《延边晨报》、四川省的《文摘周报》、湖南省的《大众卫生报》发布的养血补肾丸药品广告,存在以下问题: 一、篡改了经审批的广告内容[苏药广审(文)第2011100440号]; 二、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 三、任意扩大药品适应症范围; 上述事实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12-06-08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广告;养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