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2017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各市(县)农业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发布日期] 2016-12-28 [发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产品;两节;质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