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摘要] 苏农规〔2012〕2号 各市农委、教育局、质监局、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和《江苏省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办法》(苏农规〔2012〕1号)的有关规定,省农委、教育厅、质监局、卫生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办法》(附件1),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2-03 [发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饮用奶;定点生产;学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