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规模养殖场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根据《江苏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苏政办发〔2012〕191号)精神,结合《关于做好第二批“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工作的通知》(疫控(监)〔2015〕70号)、《江苏省规模化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工作意见》(苏农牧[2015]3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规模养殖场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规模场和重点净化疫病的选择。
[发布日期] 2016-03-28 [发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净化;疫病;动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