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市、县农工办(部、委)、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37号)等文件,在县(市、区)申报、市推荐的基础上,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答辩评审,确定了南京市浦口区、宜兴市等作为2016年10家试点县(市、区),相关资金已由省财政厅通过苏财农〔2016〕129号文件下达。
[发布日期] 2016-11-11 [发布机构]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江苏;现代农业;试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