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上海直属库、上海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及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监管,夯实本市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的底线,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7〕37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17年本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被查企业承储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下同)、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企业自营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发布日期] 2017-03-29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粮食;库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