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发放“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卡”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粮食局,浦东新区粮食署: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继续做好‘副补’发放工作的通知”(沪粮市〈2001〉23号)精神,从二○○二年一月一日起,取消居民购粮证,发放“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卡”(附样,以下简称副补发放卡)。
[发布日期] 2001-07-27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发放;价格补贴;发放卡;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