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粮食局(署),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切实掌握本市粮食库存情况,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5〕39号)要求,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以及《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5年本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下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储相关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一并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 2015-03-30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粮食;库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