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沪粮储〔2008〕23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结合春季粮食库存普查开展2008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08〕4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掌握本市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保障本市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6〕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粮食局会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银行市分行”)和市有关部门于2008年4月上旬起,组织开展2008年度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市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承担政策性粮食业务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储存的粮食。
[发布日期] 2008-03-19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粮食;库存;检查;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