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粮食订单收购合同示范文本(2008版)》的通知
[摘要] 沪工商合〔2008〕188号 各工商分局,各区(县)粮食局(署),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粮食收购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粮食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粮食订单收购合同示范文本(2008版)》(以下简称《粮食订单合同》),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
[发布日期] 2008-07-10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工商;合同;使用;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