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4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2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6〕1426号)精神,现将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
[发布日期] 2016-09-18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