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1055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印发《本市实施〈环境污...
上海市信访条例(2003年8月8日颁布...
关于排污许可证换发问题的公告 (沪环保...
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县)环保局辐射安全监...
关于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违法排...
张全局长在“知识与创新每月论坛”上作主...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道路运输污染防治若干...
关于实行进口废物“进口废物登记单”和“进口废物报告单”填报制度的通知
[摘要]
各废物进口单位、利用单位: 为加强进口废物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切实贯彻执行“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环控[1996]204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对进口废物实行“进口废物登记单”和“进口废物报告单”填报制度。
[发布日期] 1996-10-23
[发布机构]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废物;进口;填报
[时效性] Closed
浏览次数:
9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