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实习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第一条 为规范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实习考核管理,促进心理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深圳市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实习考核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心理咨询从业实习考核是指对2012年1月1日之后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心理治疗专业资格证书或者精神科医师资格证书之一,拟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人员进行的考核。
[发布日期] 2013-04-26 [发布机构]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心理学(综合)
[关键词] 实习;心理咨询;考核;心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