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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的通知
[摘要] 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球约有4.5亿人患有神经精神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近11%。前10位造成功能残缺的疾病中有5个属于精神障碍。我国目前精神疾病患者约有1600万人,还有约600万癫痫患者。神经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此外,受到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的17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约3000万,妇女、老年人、受灾群体等人群特有的各类精神和行为问题,也都不容忽视。国内外研究都提示,心理与行为问题增长的趋势还将继续。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到2020年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四分之一。 精神卫生问题作为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和国际社会的共识。2001年3月8日,江泽民主席在致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布伦特兰博士的信中提出要"动员全社会,努力为精神障碍患者重返社会创造适宜的环境"。 当前,我国精神卫生总体发展水平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不相适应,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距甚远,面临众多的问题和艰巨的任务,要求精神卫生工作必须有一个大的发展和提高。在认真总结我国精神卫生工作的经验教训和世界精神卫生领域发展动态、全面分析和充分认识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发布日期] 2002-04-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心理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精神疾病;精神;心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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