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7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23日起施行。2002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
[发布日期] 2007-10-24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饲料;药典;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