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摘要] 第一条 为规范疫苗经营许可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疫苗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批、变更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疫苗经营许可的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疫苗经营许可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合理布局的要求,坚持“保证供应、强化监管”的原则。第四条
[发布日期] 2009-02-22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疫苗;药品;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