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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
[摘要]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程序。第二条 健康相关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卫生部审批的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等其他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 。第三条 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包括检验、受理、评审和批准。第四条 凡国家有关法规规定需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的健康相关产品,必须按要求经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方可向
[发布日期] 2007-10-22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卫生部;评审;审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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