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通知
[摘要] 粤食药监法〔2014〕54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经2013年10月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5月4日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4-05-06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