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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摘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5〕1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精神,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统一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全省生产力布局,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发布日期] 2015-12-13 [发布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会;资本;鼓励;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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