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摘要]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10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要求,从2013年起在全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发布日期] 2013-07-13 [发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高校;就业;毕业生;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