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全区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商务厅 等八部门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全区对外贸易 平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3〕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川海关、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全区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3-03-26 [发布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进口;我区;促进;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