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摘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 沪府发〔2016〕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14项。
[发布日期] 2016-02-02 [发布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特种设备;事项;行政;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