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自2004年起,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城镇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发布日期] 2014-05-29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退役;士兵;就业;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