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小微企业 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5〕73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按照《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16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线,切实加大对示范城市的指导,扎实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创业创新空间方面,要指导示范城市充分利用经批准的各类工业园区或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创业基地,并鼓励有条件的创业基地积极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发布日期] 2015-10-2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示范;中小企业;创业;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