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
[摘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 闽政〔2015〕28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闽台青年交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18~40周岁)来闽创业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发布日期] 2015-06-04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创业;台湾;青年;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