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社〔2014〕18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财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4-08-04 [发布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专项资金;补贴;就业;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