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农业、人民银行、工商、质监(市场监督管理)、银监、证监、保监、邮政、扶贫、供销合作、共青团、妇联、残联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商业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发布日期] 2015-08-2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电子商务;农村;电商;双创 [时效性] Effective